玄武动物随笔三章

大鹰在空中露出肮脏的腹部

——某人某诗,某人述说

一只在鸡群长大的鹰失去了飞翔能力。人绞尽脑汁企图让它重新飞起来。把它扔向天空,它扑腾着翅膀跌下;捉来黄鼠狼,它竟然在鼠屁浓烈的恶臭中卧以待毙——那本来应是鹰的猎物啊!绝望的人将其抱到高山悬崖,一掷而下——奇迹发生了。急速逼近的死亡割断了昔日卑琐环境的温情、留恋和惰性:死亡令它重获自由和飞翔的能力。死亡的恐惧、求生的欲望和飞翔的欲望。

是恐惧而非勇气,使鹰沐浴重生的光辉。这是一则据说让不少人感到震动的故事。我不知道,震动之后,他们是否回归麻木的黑暗之中,或者在刹那的激情驱使下奔向高崖——没有飞起来却摔死了。他忘记了自己原本就是一只鸡,他不过演绎了一场荒唐而悲情的故事而已。

但无论如何,鹰被动地被掷下旧的生命因而开始新生命的故事,仍然令人振奋。现在,我们把故事的结论作为起点:鹰飞起来之后,它能做什么?

鹰是用匕首攻打粪土的猛禽,一生从事着荒谬的搏斗。它以满含激情的仇恨和热爱对待卑琐之物:动物腐臭的尸骸;老鼠;蜿蜒而行的丑陋的蛇。造物将神奇之物与易朽之物紧密衔接在一起,让人疑惑不解。鹰是否在仇恨的岁月中渐渐爱上了腐臭的尸体,直到有一天自身也变为同类攻击的对象?生长、发展以及轮回,人在恍惚的生命中无力做出评判。

汉民族的原始崇拜中没有留下鹰的阴影,但浩翰的汉语典籍却为我们记载了太多的鹰的称谓:鹫、隼、鹞、鹏、雕、枭、猫头鹰,最具魅力的是或鱼或鸟的鲲。鲲以巨大的形象遮掩了世人蒙昧的眼睛,或者是无边无际的庄子所为。那几乎无所不在的自然的化身的飞禽和人物。

鹰的出现是不祥的征兆。古中国汉朝的贾谊因为一只鸟在他的住所怪叫,他非常伤感。他预见了自己的死亡——这仅仅是表层的符号,在惊悸的心灵深处,我想他更预见了生命轮回的悲哀,无可抗争和摆脱的绝望以及无奈。

鹰游弋、杀戮,在乌云和寒流中穿行,敏捷地躲避劈开天空的闪电。它在数千米的高空能清晰地看到一只老鼠的蠕动,老鼠周围的地貌草木(我希望自己相信,鹰敏锐的、利剑一样的目力决非用来寻找老鼠)。它和滚滚的烈日、云群飞翔在我们头顶。展开羽翅的大鹰足有一丈多宽。它在高空中猛然收翅、俯身冲下,如同巨石从天而降。它强劲的翅膀足以扇断骆驼的腰背;它锋利坚硬的爪子能抓碎岩石——鹰将猎物提上高空直掼而下,将其摔死在尖石之上。

令人沮丧的是我们极少能看到如此宏伟的场景。那是草原上的飞鹰。人口稠密的中原地区只有乌鸦、麻雀和鹞鹰,此外是纸扎的飞鸢。鹞鹰仅以鸡和飞鸽为食。

在偶尔的幻象出现时,我们能看到鹰的栖息地:那人兽弗至的高山之巅的巨岩。浓云四垂,凛冽的悲风回旋,下面是深不可测的大渊和湍急的河流。鹰岿然不动,眼睛漠然若无所见。它俨然是虚无之神的化身。这奇异的破败景象中,无限的杀意和生机同时显现。

孔雀

孔翠群翔,犀象竞驰。左思在《吴都赋》中这样说。孔是孔雀的简称。古汉语中,孔有美和大的意思,就是说,孔雀是一种又美又大的鸟儿。叫孔子的人曾称赞老子是一条龙,他自己和孔雀有没有联系?他在暗喻自己是一只唯美的鸟儿么。

我相信孔雀就是方位里的朱雀。不知何故,人们用它象征南方和主宰火德。后来又说它在火里能得重生,这样子,其实它就又变成凤凰了。凤凰是神鸟,凤雄凰雌,没有什么人曾经真的看到过它们,只是在目睹某人高贵的风范,不由自主联想到凤凰翔舞的姿态,并做出附会的比喻。长时间人们只好用对孔雀的认识来替代凤凰,大概的意思,后者比前者更美而已;但直到唐朝,还把两者混为一谈。有个孤陋寡闻的家伙见了孔雀,为其美所震惊,跑去女王武曌那里汇报见到了传说中的凤凰。女王接受了他无知的说法。其实她知道对方指的是自己。女王武氏是我的老乡。

孔雀就是这样一种美得总让人想入非非的鸟儿。据说它周身绚丽的羽毛,曾使人类中每一位目睹它的人产生了短暂的晕厥,就像在丛林中遇到虎豹那样的猛兽所产生的生理反应一样。所不同的是,这一次人是因为美产生了强烈的恐惧。

因美而战栗,现在这样的体验在人心中已经不多见了。英国作家王尔德曾经在文字里重现过那些美的辉煌。他在混乱的生活中偶尔告诉了人们痴狂的美,美让人产生的恐惧,以及美的可怕和残酷。愚昧的人们以为他在发疯;惟有很少人相信,他是至今为止人类中道破美的禁忌的为数不多者之一。

孔雀群居在热带森林中或河岸边。主产于东南亚和东印度群岛,属陆栖雉类。它有许多不可理喻的生活习性,比如小心翼翼地用月光、日光、树叶的阴影来喂养自己华丽的羽毛,生怕羽毛损坏,夜间都不肯躺下睡觉。它极为挑剔栖息场所,低矮的灌木丛不屑一顾,只会在枝叶疏大的树木歇息。更离奇的是传说中,它连性生活都否定了,雌孔雀仅仅依靠雄孔雀羽毛上晕斑光线的折射就能受孕。

孔雀甚至为美牺牲了智慧。它摇曳多姿的长尾、人兽为之目眩的羽斑,压榨着它的脑袋,这让我们不合时宜地想到,一种如此华贵的物种却只有小得可怜的头颅,又多么让人遗憾。

但人在动物园的铁丝网,见到它已经因囚禁和毫无生活质量可言、变得了无生气的华羽,仍然赞叹不已。他们专注于欣赏它正在开屏的尾部,原谅了它的虚荣、它可笑的嫉妒,它在细沙上随意屙下的粪便,原谅了它开屏的同时,愚蠢地暴露出丑陋的屁股。

人为美女也是这样做的,总有理由谅解她们各种粗俗的生活习性和匪夷所思的索取。孔雀一般在二十五岁时死去,这也是每一个美女生命中风华绝茂的时刻。

人在各种形式的意会中都暗指孔雀为阴性,但自然界里惟雄孔雀才拥有美羽。孔雀在华丽的羽毛中藏有一个可怕的物事:剧毒的孔雀胆。它要这剧毒的东西做什么?人在堕入毂中、为美女所惑终于醒悟的时候也会问:她藏着那么恶毒的心思做什么?

大地在狼群的舌头下面

——休斯《嚎叫的狼群》

名作家和富人海明威在他生活的另一面——闲逸而刺激的打猎经历中,发现狼是极其淫荡的动物。它们雌雄双体,无止尽地性交,在没有性伴侣的时候自我满足。

这当然是荒谬不经的论断。但它能满足富有而无聊的人们的猎奇欲。海明威自己是不喜欢狼的,他更倾向于将自己认定为一头老狮子或垂死目光依然凛冽的豹子。不过,当海明威扮演富人和作家的双重身份始终困惑终于厌倦的时候,他自绝于世的那一声枪响,则像极了孤狼在冬夜的旷野发出的长嗥。

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,

惨伤中夹杂着愤怒和悲哀。

实际上狼被误读已经很久了。汉字中的狼是犬加良字。后者除表音之外是否还有其它含义:狼是良犬么?但只有狼狗,没有像狗一样的狼。

狼最初的出现伴随着一只叫狈的动物。狈赖以生存的传说和汉语言背景,对我们来说显得广漠而模糊。狼狈为奸。人愤恨而无奈地说。狈在语辞中匆匆一闪而过。

在并不遥远的时代,乡村与乡村之间的荒凉地带,是狼出没逡巡的场所。那时狼是牧羊人的对手。单调、悠长的视野中冷不丁闯进一只狼,便引起牧羊人的兴奋而非恐惧。这一切在高度城市化的现在,已经不可能了。肮脏的花环一般的垃圾围绕着大地上每一座大大小小的村庄,像众人散去的葬仪。狼失去了生存背景,但它永远不会模仿狗以吃屎为生,或去垃圾堆里觅食,更不会被妇人搂在怀里、抱着上街。

所以狼越来越少了。也许我该写一篇文章:乡村时代的狼。那毕竟是值得怀恋的事。

狼是贪婪的、不驯的,其生命力之强盛令人吃惊。一匹被捕兽器夹住后腿的狼,宁可咬掉后腿也要逃生。在对猎物的围攻中,负伤毙命的狼会迅速被饥饿的狼群撕食,——狼以此保证充沛的体力,同时亦表明了对猎物势在必得的决心。这残忍的行为已足以令猎物丧胆。

狼群里只崇拜强者。惟有强悍的雄狼才能博取母狼的青睐。这使得它们的后代不致退化,也不会进化成狗。狼的野性有时让人怀疑:狗真的是狼转变而成的吗?

人厌恶狼的不驯。在人的语言中,太多的拟人化遮掩了狼的本质。狼被描绘为野心而非野性。那个家喻户晓的狼来了的故事,是让孩子们驯服的道德训言。这里,野性是可怕的,它导致孩子——新生事物的毁灭。就是说,孩子面对的是一个强大的社会环境,说谎就触犯了它,遂之召来死亡的惩戒。

另一则故事《披着羊皮的狼》更加做作,很明显,那个反穿着羊皮袄的羊倌才是真正的阴险的杀手。

马戏团里可以让老虎跳舞,让狗熊钻圈,惟独没有狼。动物园里的狼则让人怀疑,那不过是几只大狗被关在笼子里。但它们从来不叫。不摇尾巴。它们上窜下跳,不像虎那样懒洋洋丧失信心。狼永远在寻找出口。

狼也许正在消失,逐渐蜕变为一个令人警惕的词:狼。

狼。

堕落为一个词,堕落到与女人和孩子为伍。色狼。大灰狼。由一种原始记忆继而人拟物化,在语辞的边缘隐隐威胁着人。

但是真实的狼仍然存在。在我们的视野弗及之处,在草原,荒漠,戈壁,人烟罕至的苍茫地区,狼群可怕地呜咽着。和美一样,狼生活在规矩之外。它的獠牙,发绿的眼睛,令人毛骨悚然的嗥叫,与其说是丑的,毋宁说是美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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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End-

小镇的诗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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